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市政工程索赔研究
作者:谢志林陈建学来源:《都市家教下半月》2014年第12期
0前言
近年来,全国各地很多地方为了提高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纷纷进行了大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众所周知,市政工程大多属干线型工程,且多处于市区,影响控制因素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等客观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政府部门行政指令等要求,因而产生索赔工作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1市政工程施工索赔工作管理现状及索赔原因
有关市政工程索赔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我国尚处起步阶段,并且进展缓慢,在某些地方存在着谈索赔色变的情况。究其原因不外乎如下四方面:①索赔意识薄弱。②施工索赔法制、法规不健全。③索赔经验不足。由于法制的不断健全,以及人们法制观念与意识的逐渐加强,施工索赔逐渐被国内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所认识和重视,但对于施工索赔及其索赔管理还缺乏经验。只注重施工索赔意向的提出,不知道如何运作,使得对施工索赔的方法、索赔依据的保管及收集、索赔的程序及计算不科学、不规范,存在不会索赔现象。
施工索赔必须有合理原因才能得到支持。建筑工程本身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多、工期长,参与者多,且所处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特别是国际承包工程,情况更为复杂,因此,索赔经常发生,且数额很大。
根据索赔发生的不同原因具体可分如下几种情况:
①业主违约。业主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如未及时交付场地,提供图纸,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约定地点,未及时交付业主负责的材料和设备,下达了错误指令或错误图纸,以及超出合同规定,干预承包商施工过程等等。
②合同文件缺陷。
③施工内外部环境变化。
④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
2市政工程施工索赔的处理原则
2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f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
comc
不论是当事人违约,还是风险事件的发生,都必须在合同中找到相应的依据,有些依据可能是合同中隐含的。
2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施工合同条件对索赔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单位时间延误时,将不能得到足额的索赔款,有时甚至失去索赔机会。在实际工作中,索赔处理拖延的情况是常见的,所以施工单位不能提交了索赔报告后就被动地等待而应主动督促工程师和业主按时处理。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既考虑到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索赔金额的计算应该实事求是,不可人为高估,否则将加大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