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于一次性洁净专用痰杯内及时送检。
6)、其他标本的采集脑脊液、胸腹水及支气管灌洗液等其他标本由临床医师按相应操作采集。
2、标本的送检样本应置于被承认的本质安全防漏的容器中运输。病房标本由各病区工人负责运送,门诊标本由我科工友运送,标本采集后均应及时送检。运送过程中标本管口垂直朝上放置,避免振动、外溅。进行微生物检验的标本要防止运送过程中的污染。
3、标本的签收所有标本均可能具有传染性,涉及标本处理的全过程均应按科室制定的生物安全手册进行。各室标本的接收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接收标本时须检查标本状态、核对标本管标识与检验申请单内容的一致性,如姓名、住院号、检验项目等,有不清新情况时应及时与送检科室联系核实。工作人员有权拒收与检验申请单不一致的、标识不清的标本。各室应根据检验目的对标本的要求判断标本是否应该拒收,如血液凝固、严重溶血、标本量不足等,拒收标本时应及时通知采样科室。
4、标本的检验各室应严格按所在室的标准操作规程开展检验,保证检验质量,及时发放检验报告。
f5、标本废弃物的处理按科室制定的相关规程处置。
3、检验标本采集、运送规章制度
一、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二、标本采集前做好事前向患者告知,正确识别患者无误,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径、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三、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对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四、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采集不当、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五、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六、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当使用密闭容器收集标本,开放型容器收集标本应当使用加盖的标本运送箱,加盖封闭放置标本及运送,符合生物安全性要求。应当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将标本分开放置于标本箱内,避免混淆,血、尿标本分开放置,盛放标本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