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性、技术可行性进行评审,从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推荐教育部项目评审。6.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1)申报方式: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为单位组织申报;(2)报送材料:本通知的附件1、附件2,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3)报送时间:2014年4月10日前,以学院(申报单位)为单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逾期概不受理。三、学校拟评项目数1.拟评项目数2014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100个左右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10个左右校级创业训练项目、3个左右校级创业实践项目。2.项目申报计划分配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学生人数的1。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教学实验农场等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
f四、经费资助、奖励与管理1.经费资助本次所评立项的所有项目,前期均按校级项目给予资助,其中,创新训练项目为:10002500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为:10003000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为1000030000元项目。学校鼓励学院、指导教师配套资助。被教育部批准立项的国家级各类项目,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资助的经费给予11配套。2.奖励(1)对获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的奖励,按《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指导奖励办法(试行)》(校教发201117号)以及《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1262号)执行。(2)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取得成效,学校将对组织得力、实施效果显著的学院给予表彰与适当的奖励。3.管理无论是获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是获准立项的校级项目,均须按照《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行建设和管理。五、其它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的重要措施。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的同时,按照《通知》精神,及早策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的开设、
f进入培养方案、搭建训练平台、制定保证项目实施的有效机制等工作,为学校“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系列工作奠定基础。2.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及单位应向项目组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3.请各学院积极为学生选派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保证项目开展,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