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公司与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联络。
领导责任:
(1)对及时发现隐患,限期整改,避免公司财产损失负责。(2)对及时通报火警,有效组织扑救负责。(3)对安保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负责。(4)对安保部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5)对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f(6)对安保部所管辖的治安及防火器材、设施的完好性负责。(7)安保部负责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负责,(8)对安保部所掌管的公司秘密的安全负责。(9)对安保部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主要权力:
(1)有向总务部经理、生产总监、技术总监、行管总监的报告权。(2)在突发事件时,有现场指挥权。(3)对违反公司有关安全、防火、保密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的部门和人员有
命令限期整改权和处罚建议权。(4)对进出厂的车辆、人员有盘查权。(5)对安保部员工和各项业务工作有指挥权。(6)对下级的各项工作有监督、检查权。(7)对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8)对下级的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9)有代表公司与政府对口部门、有关社会团体、机构联络的权力。
管辖范围:
(1)安保部员工。(2)安保部办公场所、卫生责任区及整个厂区。(3)安保部所属办公设备设施、治安及防火器具、设施。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