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坭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5、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汉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6、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待301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7、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8、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40、奖励细则:(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
f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
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
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
负,并罚款50200元。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
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
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