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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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2011年4月)。主要是组建各级创建工作班子,制定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宣传发动。通过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意义,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绿化条例》,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动员全市人民和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5月2012年9月)。一是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各自分工进行实施,保证工作不缺项,限期达标;二是高质量编制各种创建资料;三是认真自查,确认达标后向建设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阶段,迎检验收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9月)。一是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搞好查漏补缺工作,全面巩固前段创建成果;二是认真做好各项准备,迎接检查验收;三是及时整改,通过验收。
五、工作措施(一)宣传措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要发动各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优先报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发动群众,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经济措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所需建设经费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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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创新思路、广开财路,按照“市里保重点,区里包辖区,开发商包小区,单位包达标”的办法,由各级各单位和社会积极筹措资金,弥补财政投入不足的缺口,确保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政策性措施。严格控制绿线,由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具体负责实施《邢台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须报市园林局组织评审同意后,方可施工;新建居住区严格绿色图章审批,实行绿化不达标一票否决,不能进入下一个审批环节。旧的居住区绿化不达标,实施破硬还绿、改造升级,并不得建设临建和停车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园林绿化违规行为。
(四)行政措施。实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市创建办制定《邢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细则》、《邢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分级负责的目标考核体系;各区县、各部门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作为与市创建办的工作对接;要坚持定期调度,每月各小组调度一次创建工作,每季度创建办调度一次创建工作,每半年指挥部听取一次创建工作汇报,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和总结;市创建办要组织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