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创青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阶段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本科院校团委:2014年2月,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科协、省学联已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备通知》。为做好赛事组织、项目申报等工作,依照《“创青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六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一)赛事流程3月至4月,由各高校组织本校预赛或评审,并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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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进行校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4月,举行全省复赛,由全省评委会对各校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章程》规定,评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决赛。(二)参赛范围及形式1凡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2.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三)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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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3)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六条相关内容的项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