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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差旅、招待管理制度
公司因业务需要,须调派员工出差。为明确差旅及招待费用支出标准,规范审批及报销流程,特拟定此制度以兹遵守。
第一章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条员工出差依以下程序办理:(一)员工因公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确定。出差人员离开
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并报由上级主管签字批准。(二)出差人员需提前借取款项时,应填写“借款单”,报由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后,凭“出差申请单”和“借款单”向财务部门暂时支取相当数额旅费。(三)出差满期归来者,须在返差半个月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附上“出
差申请单”及各类报销凭证向财务部门报销差旅费用。
第二条出差的批准权限规定如下: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主管)签字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部门总监签字批准;部门总监出差,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三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交通费。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原
则上应取得交通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有关凭单为证。(二)住宿费。出差过程中因在招待所、旅馆、酒店等住宿而产生的费用,须取得相关部门统一发票。(三)用餐费。须提供用餐发票。(四)杂费。需提供相关发票、收据或凭单。(五)特别费。需提供相关发票、收据或凭单。
第四条出差途中因病、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五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杂费以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交际费等),所有费用都按实进行报销,但依照职等职位不同,报销费用不
f得超过以下标准(单位:人天):
费用职位
交通费
住宿费
总经理
实支
实支
总监
经理
员工
用餐费实支
杂费实支
特别费实支
第六条低层人员在陪同高层人员出差时,住宿费、用餐费可以和高层人员差旅费相同,但每日杂费仍按照规定给付。
第七条本公司的顾问及董事的差旅费按照总监标准支给。
第八条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对时如发现有虚报者,除将所报销的费用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给予惩处。
第二章员工出差实施细则第一条出差天数计算公式:员工返程的日期-出差日期+一天=出差天数。
第二条报销费用详细说明:(一)交通费。由派遣主管根据实际情况为出差人员安排交通工具,原则上一律
优先考虑经济型交通工具。如因时间紧迫需更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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