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通过GPS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油耗等实施监控,实现车辆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第二条为规范公司GPS监控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稳定运行,为车辆管理提供及时、高效、快捷的信息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管理第三条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由供货方负责安装、调试,调试完毕后由车辆所属单位专管员、安装人员签字确认。第四条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在GPS监控系统管理软件系统中对已安装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注册设置。第五条驾驶员日常行车时应注意车载终端的维护,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公司办公室通知厂家前来维修,驾驶员须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拖延。第六条严禁非专业维修人员私自打开车载终端,对里面的元器件进行装卸、修理等,严禁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或进行更换。
f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作为GPS监控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GPS系统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单位执行;负责GPS车辆监控系统用户架构、用户权限的设置和管理以及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公示。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负责GPS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第八条公司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职责有:(一)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二)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驾驶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指导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利用GPS监控系统开展车辆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职责有:(一)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二)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提供本单位车辆监控管理信息,确保入网车辆正常运行。第十条公司企业发展部下属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系统服务器及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管理工作。第十一条车辆驾驶人员职责有:(一)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及时报修。
f(二)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三)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