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的环保法已经颁布实施,其中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因此如何能够即向市民发布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又能为治污减霾、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成为当下环境监测工作必须考虑的问题。根据以上需求,我们结合当前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要求,在环保部门现有的模式基础上,利用先进成熟的网络资源和互联网技术实现大气、水、声等环境状态进行自动监测并联网,并通过架设一个(软件)云平台,将水、气、声等多方面的内容有效的结合起来,从而最终形成综合的环境监测可视化智慧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建设不但能够解决当前污染源点多、线长、面广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不足,同时还可以解决对执法依据不足和信息不畅导致的处理控制不及时问题,响应新环法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的
f政策要求,最终达到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的目的。
3、建设内容31、大气污染远程监控解决方案
大气污染远程监控系统是通过在主要污染区域或是企业安装环境相关采集仪器,将环境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融合后经无线网络实时传送到云服务器,给用户提供PC端、手机端的实时查询、报警提醒、远程查看、远程取证管理等方便,帮助管理部门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信息化管理手段;
目前“西大明路YZ1S”系列产品可以实现包括:PM10、PM25、TSP、噪声、二氧化氮、臭氧、风速、风向、气压、温度、湿度等相关实时数据采集,支持视频信号叠加功能;
f32、水污染远程监控解决方案
水污染远程监控是通过在河流断面、排污口安装水质在线传感器,实现水质常规参数实施采样分析,将数据和视频数据进行融合叠加后,经无线网络实时传送给管理人员,给用户提供PC端、手机端的实时查询、报警提醒、远程查看、远程取证管理等方便,帮助管理部门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信息化管理手段;云平台可以接入企业排污在线数据,实现企业、地表水、排污口等综合业务监控管理;
33、噪声污染远程监控解决方案
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道路、工厂、工地、广场等敏感区域,通过在敏感区域安装噪声传感器,经视频监控叠加,实施采集
f分析各污染点噪声数据信息,超标实时报警提醒,支持远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