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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一般生产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编制人: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执行日期:分发部门质量部、生产部生产部文件性质:编制日期:审核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有效期至:管理制度颁发部门:颁发日期:文件编码:SMP1S00101GMP办公室
一、目的:建立一般生产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一般生产区。三、责任范围:质量部、生产部。四、内容:1窗明壁净见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的死角。2地面光滑、平整、清洁、无积水,无杂物。3工作室严密,无啮齿类动物及其它害虫。设置电子捕虫装置,防止蚊蝇进入。4半成品应分类、定量、定点码放整齐。5非生产用品不得带入一般生产区,不得在一般生产区内吸烟、吃饭、睡觉、会客,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不得晾晒工装。6走道、走廊不得放置任何生产用具或其它物品,不得堆放成品及半成品,保持运输通道的清洁、畅通。7人流、物流要分开,有明显的标记,人员、物料要在规定的通道出入,不得穿行。8同一工作室或相邻工作室的操作安排要合理,不得相互妨碍,不得产生交叉污染。9生产中的废弃物应装在有盖容器内或密闭在一次性塑料袋内存放,每日必须及时清理。10生产区内操作室(或操作工序)设置的清洁室,卫生工具应齐全,消毒措施完备,通风良好,工房清洁。用具使用后及时放入清洁间处理干净,晾干存放。操作室内不得存放清洁工具。清洁工具及清洁剂(消毒剂)要分别存放,不能造成对药品生产环境的污染。
一般生产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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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准带家属及小孩进入操作区域,私人会客应在传达室。12其他部门人员进入生产区,要严格执行生产区的卫生制度。13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生产区,有事需履行规定的手续,征得生产车间经理同意方可进入。五、引用文件:无六、文件变更记录:
原文件编号原文件执行日期本次变更原因、依据及详细变更内容新修订文件
一般生产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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