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科学设定风险数据采集点,建立统计分析模型,探索建立市场秩序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领域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制定风险监测、研判、排查、预警、处置工作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食药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力度,建立集中统一、快捷高效的基层执法体制,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和“一支队伍管执法”,破除市场监管相互分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标准不一等痼疾。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营造市场监管的清风正气。
f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网络约车、房屋分享、快递、养老等新经济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量身定制新的监管方式;对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转变传统管理思维,慎用市场准入控制,促进其规范健康成长;对于可能有较大社会危害风险的,要严格监管、看牢盯紧。要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对轻微违法且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实施柔性执法,对初次轻微违法的行为主体依法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直销假冒伪劣产品和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监管,予以重点打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业行业办、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广订单制“新媒体”快乐普法平台,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化服务组织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