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迈上新台阶县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不渝地坚持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呈现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受到了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2002年,在全省农村乡镇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我县作了题为“多管齐下,推动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典型发言。2001年至今,全县21个乡镇纪委共处结案件530件,仅今年以来,就立案134件,处结案件63件,提前消灭了办案空白乡镇。一、明确责任,进一步优化办案环境能否搞好查办案件工作,关键在于领导重视和支持。为切实解决一些乡镇纪委不敢办案,不愿办案,思想消极,被动应付,以及少数乡镇党政“一把手”错误认为查办案件会引发新的不稳定隐患、妨碍中心工作、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果断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少数乡镇党政负责同志对办案工作的模糊认识。一抓领导,增一抓领导,一抓领导强办案意识。强办案意识。县纪委监察局每年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检查工作会议时,都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一方面通报乡镇纪委办案进度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他们能够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增强办案意识。2002年8月,朝阳镇丁陈村群众到镇政府集体上访,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有贪污等经济问题,干群矛盾一触即发,在这危急时刻,县纪委根据该镇领导的请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驻该村,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向群众公布,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效地平息了事态,稳定了形势。该镇领导深感裨益,对纪委办案工作有了深层次的认识,并予以积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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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持。二抓责任,加大领导压力。为明确责任,确保案件查二抓责任,加大领导压力。二抓责任办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都同乡镇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同乡镇纪委书记签订“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乡镇党委书记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纪委书记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强调“有案不查是失职,查而不实是渎职,处而不严是不称职”,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久拖不处的,直接追究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责任。并把“敢于办案就是德,善于办案就是能,多办大案就是勤,办好案件就是绩”作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200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