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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施工方案(一)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1、总则认真消化、熟悉图纸,所有配管工程必须以设计图纸为
依据,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管材质、设计走向主连接位置。如必须改变位置和走向,除在图上标示清楚外,同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2、暗配管需沿最近路线敷设,尽量减少弯头数。埋入墙和地面混凝土中的管个壁离结构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30mm,进入落地式电柜的管线应排列整齐,高度一致,管口应高出基础面不小于50mm。3、所有穿线钢管均采用冷弯法,弯曲半径暗配管不得小于其外径的10倍,明配管不得小于管外径的6倍。管材弯曲处严禁有折皱、凹凸、裂缝等现象,管子弯扁度不得大于管径的10。4、管路长度超过一定距离时,管路中间应加装过路接线盒或把管径放大一级: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一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二个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三个弯曲时。5、加装接线盒的位置奕便于穿线与检修维护,不宜在潮湿有腐蚀性介质场所加装接线盒。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f6、管内或线槽的穿线,应在穿线前应将管、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7、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孔内。导线在管、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敷设在地下室等潮湿或多尘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二)线槽安装1、在吊顶内敷设的各类管路和线槽需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持物固定,不要依附在吊顶支架上。2、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顶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设置支、吊点:线槽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线槽走向改变或转弯处。3、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小于6mm。4、管线径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伸缩缝、抗震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路导线用500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兆欧。
(三)火灾自动触发装置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f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2、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至多孔送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湿探测器的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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