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备用金是指公司各单位因工作
需要借支给员工的个人款项或者给未设银行账户的项目经理
部指定专人保管、支取的周转金。备用金必须用于与公司经
营业务相关的事项。
第三条备用金以外的其他资金支付,必须由公司财务
部资金中心严格按照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付款流程
统一通过网上银行对外支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子公司、各项目
经理部、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备用金分类及管理第五条备用金分为个人备用金和项目备用金两类。备用金借支实行最高限额内控制审批制。1、个人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向公司借支的现金款项(包括现金支票),用于差旅费、招待费及其他一些零星支出,每次借支最高限额2万元。2、项目备用金是指公司各级项目经理部在公司内部账户中支取的指定专人保管的周转金,用于因项目零星物资等小
f额采购、临时人工费、临时机械使用费、房屋租赁费、水电
费等无法使用网银系统转账支付的小额费用支出。
项目备用金应按各项目半个月使用现金预算额度在其内
部账户中最高限额内控制支取,且每次支取最高限额和项目
总规模挂钩,每次支取最高额度如下表:
项目规模
项目周转金
10亿元(含)以上
20万元
5(含)10亿元
15万元
3(含)5亿元
10万元
1(含)3亿元
5万元
1亿元以下
3万元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应根据业务
需要申请备用金,严禁任何人因私借支、挪用、长期占用备
用金。
第八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核算备用金。各
单位负责人及财务部门应及时督促借款人按时核销备用金。
第三章备用金借支、核销流程及要求第九条借款时,借款人应如实、规范填写《公司备用金借款单》(附件)。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第十条个人备用金借支可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f第十一条项目备用金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支取(可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代办)。借支人或代办人支取项目备用金前必须在财务部门进行身份备案,借支时应准确填列借款人的姓名、开户银行、账号,财务部门按指定账户付款。项目内部账户余额不足严禁透支支取。项目备用金存放在个人卡或存折时,卡或存折与对应密码必须由不同人员进行保管。
第十二条备用金支取审批实行联签联批制度。个人备用金借支由本人提出申请,本单位负责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