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应根据水源水质状况制定水处理方案,规范投放净化消毒药剂。六、水质监测1、水厂实验室对供水实行全程检验。2、水质监测采样点的设置要有代表性,应设在水源取水口,水厂出水口和居民经常用水点处。在全部采样点中,应有一定点数选在水质易受污染的地点和管网系统陈旧部位。3、当水质检测结果超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水质指标限值时,应予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监测频率。4、发现水质出现异常(包括水质变色发臭、死鱼、大量泡沫、
f大面积油污等等)以及发现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异常恶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等情况,要立即停止供水,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部门。配合相关部门查明水污染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5、应急水质监测通知和初步调查内容应采用电话、传真等快
捷方式。应急水质监测通知包括以下内容:①监测范围;②监测因子;③监测时间;④监测次数。应急初步调查内容包括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②事件发生的原因;③污染特征和源头;④其它。6、县卫生防疫部门在接到应急水质监测或初步调查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出发。7、在现场测试的同时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分析,样品到实验室后2小时内将初步结果报县卫生防疫部门。七、污染事件的报告与处理1、当水厂在自检管网水质过程中,发现水源水质受到污染时,要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于2小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通报污染情况,协助其共同调查污染原因。同时严密监控水厂供水水质,发现供水水质经处理后仍未达到标时,要立即停止供水,向上级部门申请技术支持,制定有效污染控制方案,确保提供合格饮用水。2、在现有水净化技术无法消除污染时,要于2小时内向市人
f民政府申请启用周边暗河、井、溪、塘等水源。同时协助水利部门负责查找水源,卫生部门负责对启用水源进行消毒、监测,确保应急水源水质安全卫生。3、当发现因水厂质量控制原因导致水污染事故引发传染病暴发流行,或者群体性疾病暴发时,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污染情况,同时抄报市建设局、市卫生局。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要立既停止供水,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污染原因,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水污染原因不能及时查明时,要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启动前款方案。4、发生水污染事件后,卫生部门要于2小时内向通过广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