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甲方单位集资房
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由
有限公司开
发的位于市双街号号集资房,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并签订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
第二条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由乙方持有和
保管。本协议生效前年月日乙方以甲方名义向
有限公司缴纳房屋购房款
元,待房屋可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乙方或乙方
指定人员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由乙方享有,
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借名期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缴纳相关税、
费等费用,与该房屋相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需以甲方的名义
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相关的缴费凭证、发票等均
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垫付费用的,乙方应当及时将费用返还甲方,甲
方应及时将相关缴费凭证、发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四条甲方不享有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经乙方
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开发商就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
任何补充协议、变更合同、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内容,也不得向任
何第三人转让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
可编辑修改
1
f
承担。第五条乙方是上述商品房的实际出资人,该商品房的实际所有
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该商品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权利。该商品房基于业主所派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给付甲方人民币万元,甲方为乙方出具收条,该费用作为借名及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酬谢。甲方在借名期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
第七条借名期间,如需以甲方名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该房屋。甲方应当在实际取得产权证之日起5日内交由乙方保管,如政策变化,乙方符合购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过户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员名下。
第八条借名期间,如乙方需出卖、出租、赠与上述商品房或者用于抵押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九条借名期间,上述商品房不属于甲方的财产,如甲方有不测的,甲方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该商品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财产的,不得对该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