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有效的预防、控制行
车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集团公司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公交分公司、舜江客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车安全管理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
监察和群众监督。
第三条、行车安全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组
织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实施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及考核、奖惩,保证安全生产必要投入,
使安全生产的预控、监控、群控、互控和自控监督机制运转正常,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安全、及时、经济、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实
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第四条、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和健全安全网络体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斜向到角。把
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研究、常布置、常落实、常检查,树立人人管安全,人人抓
安全,人人为安全的氛围。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五条、公交分公司、舜江客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
司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副组长,安机科长、各车队长为成员。
第六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行业管理、
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3、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及阶段性安全控制
指标,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实行阶段性
定量控制和考核。
4、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评比竞赛活动,
推广交流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5、加强源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