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公司配货部,业务受理:1、按照公司的运营资质,规定范围受理承运业务。2、认真核实受理承运的危险货物是否按照《汽车危险货物
运输规则》(JT6172004)规定包装。托运、承运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要求。
3、对委托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介质)、名称、理化特性、防范措施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书面材料受理,确认工作。
4、必须验收确认其单证、货物无误、核实货物(介质)的装卸地点、时间。同时要核准本次批承运危险货物是否符合承运车辆的运输资质。
5、在受理承运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托运方不按规定如实提供危险货物单据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货物时,应予拒绝承运。
6、在承运特殊危险货物时,应具有公安部门审定、核发的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门检、出车检查1、标志灯、牌是否牢固齐全和符合《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车辆标志》(GP133922005)的编号规定、安装要求。2、主、挂车连接点、燃油管油箱与技架是否牢固,轮胎磨损面、气压是否正常,螺丝是否坚固完整,备用胎是否完整合
f格。3、油路、气压管是否渗漏断路、电路、各种灯光、转向信
号灯、仪表、后视镜、雨刮器、喇叭是否齐全、安全有效。4、制动、转向系统球头等关键部位是否松动,锁正角度各
部位是否存在不良现象,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可靠。灭火器、消除静电力装置,防火安全罩是否符合规格和有效期内。
5、GPS卫星定位仪装置终端信息传输是否开通完好,随车从业人员,车辆运输资质证件、技术安全卡、公路通行证等是否携带齐全。
6、承压式罐体车辆还就重点检查:(1)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是否安全可靠有效,温度计、压力表清析度、灵敏度是否安全有效,表面是否碎裂。(2)紧急切断阀、放散阀、油泵性能是否良好、不渗漏、液气压管是否耐压、耐油、无裂痕。(3)随车应有的劳动防(保)护用品(千斤顶、防静电工作衣帽等)是否配带。7、常压式罐体车辆还应重点检查,装卸阀门、专用管是否安全可靠、不渗漏、耐腐蚀、无裂痕,符合化学品(介质)理化特殊性要求,仪表清晰、灵敏度是否安全有效,表面有否破裂。8、栏板、厢式专用车应重点检查:(1)车辆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护栅栏门应符合规定高度要
f求、牢固。对装载不同的货物应按其理化特性采取相应的铺垫防护措施。厢体底面上不得有与本次批所装载危化品货物性质相低触的残留物。
(2)按调度指令和配载规定承运,任何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不得和其他普通货物混装。
(3)根据本次批所配载危化货物理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