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于支出现值的利用才具有经济可行性,否则应被淘汰。(3)错误:估价对象改建为商铺使用,扣除需支付的改造装修成本及应得利润后,其剩余价值大于作为住宅使用的价值,所以,估价对象作为商铺利用的价值为最大。改为:估价对象在目前住宅用途现状情况下,在维持现状、更新改造且改变用途、重新开发三种前提下,定量分析的结果是第二种前提下利用价值最大,所以,估价对象作为商铺利用价值最大。理由:价值最大化是指在所有具有经济可行性的利用中,能够使估价对象的价值达到最大的利用,这便是最高最佳利用。价值最大化应考虑维持现状、更新改造且改变用途、重新开发三种前提,不能只分析一种前提就得出结论。(4)错误:综上所述,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利用方式为商铺,故本次估价以重新开发为前提。改为:综上所述,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利用方式为商铺,故本次估价以更新改造且改变用途为前提。理由:更新改造前提,是指经分析、判断,以更新改造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选择更新改造前提进行估价。现有房地产应更新改造的条件是:(更新改造后的房地产价值-更新改造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现状房地产的价值。改变用途前提,是指经分析、判断,以改变用途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选择改变用途前提进行估价。现有房地产应改变用途的条件是:(新用途下的房地产价值-改变用途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现用途下的房地产价值。估价对象用途变更为商铺,属于更新改造且变更用途。(五)答案:估价报告是估价机构出具的关于估价对象价值的专业意见,是估价机构履行估价委托合同、给予委托人关于估价对象价值的正式答复,也是记述估价过程、反映估价成果的文件及关于估价对象价值的分析报告。上述估价报告片断中的错误、修改及理由具体如下:(1)错误:综合确定本次估价采用假设开发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估价方法。改为:综合确定本次估价采用假设开发法、成本法两种估价方法。理由: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通行的估价方法有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因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具有开发潜力,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又根据谨慎原则,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故采用成本法进行测算、验证(具体采用房地分别估价综合计价的方式进行估价,用比较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房产价格,并估算在建工程于现状条件下的房地合一价格),并将两种估价方法的估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