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塔式起重机安装质量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项目
1技术资料
项目编号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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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查阅资料。
安装单位应提供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b基础及轨道等隐蔽工程验收证明;c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d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塔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6m。
目测检查,必要时实际测量。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22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目测检查。
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
规定,以避免塔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
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2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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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电压kv
1115204060110
220
环
安全距离m
目测检查。
境
沿垂直方向15304050
60
及外
沿水平方向10152040
60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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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和平衡重、臂架头部、外伸支腿和夹轨器要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要有红色标志。
目测检查。
在塔身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应固定产品标牌。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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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称和型号;b)制造厂名称;c)产品主要参数:幅度和相应起重量、起升高度、工作速度、电机功率、配重、压重;d)电源电压、频率、功率;e)
目测检查。
产品制造编号和出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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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顶高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的塔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该指示灯的供电不应受停机影响。
目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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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成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风速仪应安装在塔机顶部的不挡风处。
目测和实际测量。
28塔机塔身高度不得大于说明书允许高度
用钢卷尺测量。
3基础
4金属结构
31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32基础的设置制作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安装后的塔机主要结构件不得出现下列情况:a目视可见的结构件裂纹及焊缝裂纹;41b连接件的轴、孔严重磨损;c结构件母材严重锈蚀;d结构件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塑性变形。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用钢直尺、测厚仪等工具测量。
1
f5起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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