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施工管理程序和标
准、严格质量标准管理,按期完成工程。5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3尽量保护好居室内的家具陈设和居室内水、电的安全畅通。54缴纳施工需要的工人出入证费用。5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负责看管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和工程成品及
原材料。56本合同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设计变更61甲方变更原设计。甲方要变更原设计应在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公
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如甲方变更设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损失情况复核后提供
甲方或监理(有监理的)、甲方、监理(有监理的)审核后,甲方负责补
f偿由变更设计造成乙方的相应损失,且相应顺延工期。62乙方变更设计。根据工程工艺需要,如乙方对工程提出合理化建
议涉及到变更原设计和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由监理的)签字同意后。乙方才能变更施工。
63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双方按变更的协议条款执行。
64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发生设计变更后,双方在签订变更协议中按以下原则明确变更后的价款与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总价款。
(2)合同中有类似与变更情况相似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总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同行同类标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监理(有监理的)同意批准后执行
(4)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的,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监理(有监理的)批准后调整竣工工期。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产品,甲方应在材料产品到施工现场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只对甲方或供货商交给的材料、产品的原样原数负责。
7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为甲方代购代运提供的材料、产品,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乙方对所提供的材料、产品
f质量规格数量等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81工程竣工日期的提前和延误:
(1)甲方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
方同意,并增加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道路下滑等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连续或一周内累计),则工期相应顺延1天,
此种情况发生后,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告知后
立即予以确认。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