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煤矿技术科规程措施管理工作流程文字说明
一、规程管理工作流程
1、施工前一个月,由地测科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地点的地质报告;由技术科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图、设计说明书,并进行技术交底,对工作面作业可能遇到的水害、透空、通风、火灾、地质构造变化、周围环境影响等难点、要点问题和应注意事项向编制人讲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
2、由施工单位段长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并于施工前15天开始审批。
3、作业规程必须经地质、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安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汇审,提出初步意见。分管本专业的副总工程师和分管地质、通风、机电、运输的副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监站长负责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矿总工程师批准。
4、作业规程经批准后,交技术、通风、安监站、调度等部门,作为监督检查施工的依据。
5、施工单位于施工前一周必须将作业规程审批完毕,并组织所有参加本工作面施工和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考试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不许作业。
6、施工前,负责管辖本工作面的安全监察员必须参加作业规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对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7、作业规程最长使用年限为1年,每隔3个月,施工单位必须重新组织所有参加本工作面施工和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考试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不许作业。
8、本矿第一个推广试验的新采煤方法、新掘进工艺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应提前15天报公司备案。试验使用期限最长为三个月,期满或出现工艺、安全等问题,修改完善后重新审批。
9、规程到期、作业规程的补充修改达到三次或变更采
f煤方法、施工工艺,设计变更,需要对作业规程有较大修改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重新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重新履行上述审批、培训考试等程序。
10、安监站负责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补充措施管理工作流程
1、出现下列情况时,施工单位,或矿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对作业规程进行补充或修改:
①由于地质条件变化等客观原因,需要改变部分采掘巷道布置,改变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或工艺等。
②原作业规程中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
③由于局部修改设计而造成规程与实际不符。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写,经相关专业部门、安全部门、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安监站长审核后,由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严禁施工。
3、措施批准后,交相关专业部门、安全部门作为监督检查施工的依据。
4、措施批准后,在施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