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团成立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生社团依下列五类进行登记:科技类、文化类、体育类、文艺类、综合类。每个社团能且仅能申请登记一种类别。第二条校团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其职权部分授权给哈工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并指导和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相关工作。第三条发起人必须为本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发起人数量为3个以上,社团成立且招新后会员数不少于30人;发起人要成立筹委会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第四条社团名称应简单明了(进行统计等活动时可以使用简称,但社团对外宣传、举行活动时必须使用全称),且与自身学生组织性质一致,与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自身特征,不得违反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新成立社团原则上应包含“学生”字样,社团需冠以“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五条新成立社团需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老师,有一个指导单位。指导老师为本校正式教职工,指导老师中必须有一位为思政类教师(包括院系辅导员、校团委老师、学校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指导单位为指导老师或主要社团负责人所在校、院(系、所)党政部门、教学或科研单位。第六条社团可聘请若干专家、教师或社会人士,担任顾问或名誉社长(或名誉会长),但须事先经指导老师、指导单位审批同意。第七条在征得校团委同意后,可自备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或可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以便开展工作。社团不可刻制任何圆形办公图章。
f二、社团成立流程
第一条申请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发起人:发起人必须为本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发起人数量为3个以上,社团成立且招新后会员数不少30人;发起人要成立筹委会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第二条申请所需材料
1社团成立申请书
2社团章程
第三条申请流程1准备申请材料
社团筹备委员会按照要求、参照附件模板准备申请材料。
2上交指导单位审批
由社团发起人向意向指导单位提交完善后的申请所需材料,接受指导单位的审核后(审核形式由指导单位自行决定,例如电话核实、谈话、答辩等形式),指导单位填写意见为“同意成立”。
3注册
在学指导单位审批通过后,则申请社团予以批准。之后社团按照当学期学生社团登记注册流程进行注册。社团试运行一个学期后方可正式成立,且不可以参加当学期学生组织统一招新。
4其他
新成立社团有义务与学生社团联合会保持密切联系,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培训工作。
f三、附件
附件中为申请所需文件的格式,请参照使用: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参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