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新旧考试大纲对比本科目2014年与2013年实质内容变化不大,主要是拆分了一章,将原来的公司法律制度拆分为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其实就是将原来公司法律制度中包含的合伙企业法的内容单独归为了一章,里面涉及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内容相应删除了。其他章节主要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完善、补充和修改。详细的变动可以参考下表:201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新旧考试大纲对比2013年注会《经济法》考试大纲一、测试目标无变化二、测试内容与能力等级(四)合同法律制度4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履行规则(2)同时履行抗辩权(3)先履行抗辩权(4)不安抗辩权(5)代位权(6)撤销权(五)公司法律制度7公司的财务会计(3)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六)证券法律制度(四)合同法律制度4.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履行规则(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3)代位权(4)撤销权删除“(3)先履行抗辩权;(4)不安抗辩权”;将“(2)同时履行抗辩权”改为“(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2014年注会《经济法》考试大纲变化
(五)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六)公司法律制度
将原“(五)公司法律制度”改为“(五)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六)公司法律制度”;将“7公司的财务会计”变为“5.公司的财务会计”并删除“(3)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将原“(六)证券法律制度”变为“(七)证券法律制度”;增加“(6)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内容将原“(九)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改为“(十)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并将“6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3)境外企业管理;(4)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改为“6.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4)境外产权管理;(5)境外企业管理”将原“(十)反垄断法律制度”改为“(十一)反垄断法律制度”;将“2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2)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3)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改为“2.垄断协议规制制度:(2)横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3)纵向垄断协议规制制度”;将“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其法律规制:(1)市场支配地位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界定”改为“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1)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七)证券法律制度2.股票的发行(6)优先股发行与交易试点(十)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6.企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