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6119号【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616【实施日期】201606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11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镇江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6日
镇江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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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以及《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公开市、辖市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和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职业资格目录。(市审改办、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落实《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223号)等有关要求,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生态环境、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市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向社会公示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公示信息抽查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积极做好市、辖市区政府信用信息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