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考核制度
f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考核制度
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的开发和应用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医院增强综合实力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增强医院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我院临床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管理,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一)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二)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三)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一)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f(二)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三)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审批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是指各医疗、医技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审批制度。二、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四)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
f目,一律不准进入。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