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2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2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当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达到以下要求:达到以下要求:⑴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熟悉消防法律法规;⑵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f⑶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⑷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⑸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3.消防安全教育组⑴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⑵在学生中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a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政教处);b结合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教务处);c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政教处);d对住校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随时做好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在寝室抽烟、私接电线、使用明火,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立即教育、制止和纠正,情况严重的报告值周行政、总务处(政教处);e利用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其重点是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政教处);f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校办)。⑶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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