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加工费。方板材改制成定额规格木材或周转木材的出材率按91计算(所购置方板材定额用量×10989),圆木改制成方板材的出材率及加工费按各市造价处站规定执行。3、本计价表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附录中的材料预算价格是作为编制预算的基础,工程实际发生的价格与定额取定价格之价差,结算时列入综合单价内。4、凡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其税金的计算基础按税务部门规定执行。建设单位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施工单位保管的,施工单位退价时应按附录中材料预算价格除以101退给建设单位(1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保管费);凡甲供木材中板材(25mm厚以内)到现场退价时,按计价表分析用量和每立方米预算价格除以101再减49元后的单价退给甲方。
f10、使用商品砼时,应按本计价表中的相应规定和项目执行。九、本计价表的垂直运输机械费已包含了单位工程在经本省调整后的国家定额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凡檐高在36m内的平房、围墙、层高在36m以内单独施工的一层地下室工程,不得计取垂直运输机械费。十、本计价表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江苏地区预算价格》(2004年)取定;其中人工工资单价为2600元工日;汽油381元kg;柴油328元kg;煤039元t;电075元kwh;水280元m3。工程实际发生的燃料动力价差由各市造价处(站)另行处理。十一、本计价表,除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用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其余章节均按檐口高度在20m以内编制的。超过20m时,建筑工程另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定额计算超高增加费,单独装饰工程则另外计取超高人工降效费。十二、工程施工用水、电,应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电表读数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如无条件装表计量,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在竣工结算时按定额含量乘以预算单价付给建设单位。生活用电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十三、同时使用二个或二个以上系数时,采用连乘方法计算。十四、本计价表的缺项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实际耗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测算资料,经工程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批准并报省定额总站备案后方可执行。十五、本计价表中凡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