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
榆林市嘉兴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嘉兴房地产楼盘营销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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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
乙方(代理方):榆林市嘉兴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
的
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基础上达
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代理项目基本情况
1代理项目位于
2代理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约
平
方米,商业约
平方米。
第二条:代理佣金计算方式
1住宅部分(包括车位)销售代理佣金:以项目销售总金额的
(大写:
)作为代理佣金。
2商业部分销售代理佣金:以项目销售总金额的
(大
写:
)作为代理佣金。
3项目溢价部分利润分配方式: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预定的销
售基价部分,为本项目的溢价。溢价利润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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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
第三条:代理佣金和溢价部分支付方式
1客户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全款后,乙方审查贷款资料移交贷款机构(银
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
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甲方每月月底根据当月签订的购买合同将合同总金额相应的代理
佣金的90%支付给乙方,剩余10%代理佣金在乙方审查贷款资料移交贷款
机构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税票。
3对于溢价部分,乙方在签订销售合同后,甲方按照双方约定比例每
月底支付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税票。
第四条:合同期限
受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项目的销售周期为本项目销售结束止。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为满足销售工作需要,甲方须向乙方提供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处理。
(1)甲方提供项目建设的“五证”和项目规划设计等相关资料。(2)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贷款首付或定金的对公账户,以便正常开展贷款业务。2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场所,装饰好的售楼部,配置必备的办公桌椅以及必要的销售辅助工具(如沙盘、楼盘模型、户型模型、电视机、网络、计算机等销售道具)。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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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过程中业务水平低、违反售楼部规章制度的行为,确实影响到甲方的工作与形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相关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