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成共识的一种美德,更是基于和谐意识和道德良知的社会价值取向。任何国家权力除必须有法律依据外还需要有道义基础和社会道德舆论的支撑。一方面,权力持有者具备高尚的道德修养和道德责任心,是其合理行使权力、保证权力良性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另一方面,一旦权力持有者行政不作为或者施行恶政,社会就会发挥道德伦理的强制力即道德舆论力量的制约作用,迫使其履行道德义务,或受到道德的惩罚,是以德治官、以德制权,用道德约束官员权力,以规范掌权者的行为,使权力行使者为政以德,以德服人。道歉是官员问责方式的体现。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实现者和维护者,当公共利益受损时,向社会道歉,其实就是正视矛盾,向公众承认自己工作的不足,向公众承诺改进工作的决心,是对自身管理职责的一种尊重,也是理性看待自己过失,严于律已、敢于担责的表现。其行为本身就是社会民主的一大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问责可以赋予民众以更大的政治空间,有利于构建政府权力与责任间的关系,使二者达到平衡。并且,向公众道歉的举措,有利于在短时间内缓解民众的不满情绪,避免事态的激化;同时,在时间和空间上为政府应对矛盾赢取一个缓冲期,对解决好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问题二:在对积极意义上的道歉进行分析后,我们再看看道歉存在的消极或者是有待完善的一面。如作秀道歉、洗责道歉、缺位道歉、被迫道歉等等你方唱罢我登场民众有了“道歉疲劳症”,亟需对其弊病进行分析。一是重视政府内部系统的“道歉”。虽然官员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可是官员的升迁奖惩来自于”组织”,因此,官员在职权范围内出现”失误”,更重视政府内部系统的”道歉”。因为此种道歉直接关系着官员晋升所以道歉措词的拿捏、道歉分寸的把握、道歉态度的表露、道歉场合的选择、道歉方式的甄别等等都会让出现“失误”的官员煞费苦心。此时道歉已沦为对权力的追逐而不是对“失误”的问责。二是无法上升为政治意义上的道歉。目前,官员道歉整体状况仍然处于自发与非制度化的阶段。我国至今没有建立起一套基于官员职位、职权、职责一致性基础上的、运行自如的现代政府问责的制度化体系。现行的既有党的条例,也有政府的规章,既有中央出台的,也有地方政府制定的,这些规章在问责的尺度、对象、结果等方面形式多样缺乏统一性和可操作性。当官员出现失职导致重大失误或事故时,对其问责事宜是带有浓重“人治”色彩的同体问责,全系“组织”的一念之间,全建立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