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e、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内部抢险救援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联系永荣矿务局矿山救护队协助井下救援工作。地面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及时联系县医院协助医护救援工作。
f、紧急调配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保证救援所需。g、做好稳定社会工作和伤亡人员善后工作。h、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B、相关组织职责。抢险组:以矿山救护队为主,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专家组:负责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的方案制定和技术指导工作。医疗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抢险工作的安全监督和对入井人员实施有效的控制。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井口及矿井内治安保卫工作。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
f322相关人员职责:
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矿务局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事故处理的工作计划。
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及事故的工作计划。
各个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抢险所需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及入井特别许可证。
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矿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具体行动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工作计划所定的任务,完成对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兴隆矿务局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联合救护作战部,由兴隆矿务局救护队队长担任指挥工作,协调作战行动。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工作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援工作的安全及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按照矿长的命令负责通风工作,注视主要巷道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生产科科长:按照矿长的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事故的处理。
5
f采掘队队长、班组长:负责查对事故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的组织起来,积极展开抢险救援工作,将现场事故的性质和发生事故的原因详细的报告矿调度室及矿值班领导,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事故处理任务。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