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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14比例原则:指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适当比例。15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形式国家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6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国家公务员、行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17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18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的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19行政机关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20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形式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21国家公务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发生的法律关系。22选任:是指国家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国家公务员。这种方式在我国目前只适用于对作为各级政府组成人员的领导职公务员的任用。23批评、建议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有权提出建议、意见。24陈述、申辩权:是指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主体作出与自身权益有关,特别是不利的行为时,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看法,提供有关证据材料,进行说明和申辩。25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26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出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27附款行政行为:是指其效力附有一定条件限制的行政行为。限制条件通常包括:时间条件、期限条件、作为条件、不作为条件等。28行政行为的成立:指行政主体实施的法律行为在完成其法定程序,具备相应法定要件后正式对外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对不同的行政行为设定了不同的成立要件。29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30羁束行政行为: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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