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f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f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
由后勤主任:马义为我校专职报告人。
f小学学生晨检制度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区、旗教育主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
班主任(任课老师)、值周校领导、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二、晨检等级
我校每日晨检(常规)和疫情流行期两级,平时、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时期由学校通知家长及时带学生到旗医院就诊。
1、常规每日晨检,实行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卫生办公室。
2、疫情流行期每日晨检,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卫生办公室以利统计、上报)。
三、晨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常规晨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统计并报告学校卫生办公室,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前(重大情况第一时间)送旗医院,实际情况汇报校领导、并按照“奋斗小学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应急处理。
3、班主任出差时晨检相应工作由学校临时指定的教师代理(具体由教导处安排)。
4、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通知其到医院检查,并立即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