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的人和组织。2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①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民的权利能力指的是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和资格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指的是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能力和资格。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
f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包括一部分弱智;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公民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②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始于组织的依法成立,终于被解散或撤销。内容和范围由其成立宗旨和义务范围决定的2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3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以下三种:物质财富;精神财富;教育行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权利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四、教育法律责任1教育法律责任的涵义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或违约而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2法律责任的特征①法律责任具有法律的规定性。②法律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③法律责任的追究由国家司法机关或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来执行。④法律责任由违法的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3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是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f民事责任通常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3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做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犯罪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教育活动中,有可能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情况包括:①、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尤其是义务教育经费的;②、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③、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情节严重的;④、侮辱、殴打教师学生情节严重的;⑤、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⑥、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⑦、招生中徇私舞弊的。
3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指主体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权利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是是否承担责
任的依据。“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