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壮岗物流有限公司
钢材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于201年月日由下列各方签订于上海市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上海壮岗物流有限公司
为本合同目的以上双方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乙方运输钢材事宜达成以下一致第一条运输标的、运输方式及货物保险等
1、运输标的
2、运输方式①汽运②船运③水陆联运
3、货运保险由甲方购买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解除本合同的要求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
第三条操作流程
1、甲方提前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托书
2、乙方收到甲方托书后安排车辆到起运地点装货并运往指定到达地
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托运人在送货单证记载装货信息
4、到达地卸货、验货乙方将送货单证交由指定收货人签收
5、乙方将送货单证提交给甲方
6、乙方按月结算运输费用将运输清单、帐单提供给甲方
7、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第四条运输价格及结算方式
1、运输价格见“附件一、运输价格表”。
2、运输价格包含全国统一的运输业正规发票税金、运费、邮费、路桥费、汽车杂费
等相关费用不含地方铁路运费、仓储费及提货手续费也不含上力费。如提货
f时有上力费、卸货时有卸货费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由乙方先行垫付待结算时一并支付还给乙方。如因国家道路交通运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成品油价格相比较本合同签订时涨幅超过10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甲方每月与乙方进行一次结算结算时间规定如下
结算周期每月的1日至当月月底日自然月为本月计费月度
结算依据送货单证
出帐时间次月的5日前
结算时间在甲方收到乙方当期帐单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之内支付给乙方。如有异议甲方应在收到对帐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无
异议。
4、税费乙方根据结算费用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提前12天以托书方式向乙方托运托书应详载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
数量运输时间起运地点收货地点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人电话等详细资料托书应加盖甲方有效印章作为乙方的操作依据。托书样本及印章样章见附件二。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
乙方。
3、甲方所委托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标示符合行业、企业标
准。甲方应保证货物外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