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复习要点1、一般会计人员的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资格: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3、总会计师:(1)总会计师资格: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2)必须设置单位: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3)地位:总会计师是单位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是一种行政职务,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4)任免程序:由单位负责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免职程序相同)4、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轮换。5、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6、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7、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1)范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临时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2)移交:编制移交清册,琢项移交。(3)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4)移交后的职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监督检查。9、稽核与内部审计的区别:稽核是会计机构内部对会计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内部审计是单位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10、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备案。(3)调转登记:同一管辖范围的,持证人员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