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二)银行存款收支;(三)其他货币资金收支;(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五)票据及印章管理。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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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
职责与权限
总裁
(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支
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
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复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
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
总经理
(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1
万元)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批;
(3)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
付审请的审核;
(4)销户申请的审核;
(5)长期未达账项或不符事项的处理
批示。
财务经理
(1)检查现金及支票按时交存银行;
(2)《资金支出计划表》的编制;
(3)资金支付申请的审核;
(4)审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审核无误点击“审核”签字;
(5)对《货币资金周报表》复核并签
字;
(6)不定期的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
(7)销户申请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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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会计出纳
(8)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复核并签字;(9)长期未达账项或不符事项的调查和报告,并根据总经理的批示进行处理;(10)审核对账调整分录及调账;(11)对财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