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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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
五充分讨论。会议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实行“一把手”末尾表态法,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或议事机构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六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表决。表决采取举手、口头或书面等形式;表决后将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或议事机构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应进行无记名表决。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
七作出决策。决策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或议事机构成员)的半数即为通过。党组织事项的决策,由党支部书记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最后决定;行政事项的决策,由行政主要领导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最后决定。会议表决结果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出的决定,应实事求是记录在案,并存档。
第十条研究决策重大问题须有规范的议事记录,议事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应到会人员、实参会人员和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最后决定以及落实决定的责任和实施监督的办法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重大问题未经领导班子或议事机构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和表决。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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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纪检部门查处。第十二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决策后果负责,决策后
造成失误的,不论决策程序是否合法,都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对班子全体成员诫勉谈话;造成重大失误的,按有关规定,由纪检部门查处。
第十三条执行本办法情况要列入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检查一次,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党群工作部专题报告。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矿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重大问题决策工作进行监督,对决策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领导班子或议事机构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