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案号。4、法援工作站办理的案件结案后必须按有关规定交县级法援处归档。工作站的工作程序1、请人到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2、申请人到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及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者暂住证明;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所出具的且经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具证的经济困难证明;申请援助事项的有关证明、证据材料;
f3、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4、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初审意见,并报所在县法律援助处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由法律援助工作站通知申请人。对于给予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与受援人或者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对不给予法律援助,申请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县法律援助处所在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内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和法律援助机构5、工作站受理的属于县级法律援助授权审批的非诉讼及简单的民事案件,应该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6、工作站对于群众来访来电咨询应及时解答,无法及时解答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做好法律援助咨询登记,对于重大复杂法律援助事项应当及时上报至县级法律援助处。7、工作站安排本站工作人员承办或指派其他人员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15日内,应当填写《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报告表》,并按照统一归档目录的顺序整理好有关材料
f后,做到一案一档,最后将案件档案材料移交所在县法律援助处审查并统一归档。8、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填写《法律援助工作统计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提交所在县法律援助处备案,作为年终统计的依据。9、根据《xx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律援助工作站办案人员在办结案件后,可以领取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县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收到归档材料后及时向办案人员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的标准按《xx市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执行。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1、人员编制不足、专职律师缺乏。我市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