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人员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的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所进行的易燃、易爆、禁止烟火地区(段)动用明火作业;高处作业(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带电作业;有限密闭空间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2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3职责:
31行政部参与所有危险作业的审核,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动火证的签发,并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32公司危险作业申请部门的各部(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除危化品使用的最后审批,并负责对其危险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危险作业管理审批管理:
4.1、危险作业严格贯彻谁组织危险作业,谁履行审批手续;谁审批、谁负责督促措施落实,4.2凡在公司范围内组织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外的(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禁区内明火作业(指公司内临时动火),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申请表》,经行政部和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43、有进行危险作业的由作业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各项安全的审批手续。44、进入有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危险作业必须事先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对该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浓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将检测结果填入“安全审批表”。
5危险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5.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5.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
f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5.3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5.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等,并坚守岗位。5.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6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6.1、严格按照各项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6.2、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6.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6.4、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7禁止以下危险作业:
147.1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