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4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八、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1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3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九、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十、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3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5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7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十一、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3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4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f十二、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5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6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7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8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9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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