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通用评判标准
一般规定: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道路驾驶技能通用评判不合格情形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29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30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31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32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扣10分情形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驾驶姿势不正确的;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f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12制动不平顺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