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模拟试题
语文二
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电梯劝烟猝死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杨某劝阻段某某在电梯内
吸烟的行为未超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不承担侵权责任。改判结果一出,人们纷纷点赞。因为判决终还杨某以公道,既没有让正直的人无辜受伤,也守护了社
会正能量,彰显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其实,一审法院在判决中也认为,杨某行为与段某某死亡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是根据公平原
则,判决杨某补偿死者亲属1万5千元。死者亲属认为杨某存在过错,判决作出后,提出上诉。段某某突发心脏病猝死,让人惋惜同情;但杨某热心反而“摊上事儿”,不免让人寒心。尤其是一审判
决要求杨某无过错而补偿,让人免不了产生司法裁判在“和稀泥”的感觉。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
方分担损失。”适用此规定的前提,是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本案中杨某劝阻吸烟行为与段某某的死亡固然有关,但是二者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正如二审所指出的,杨某的劝阻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不会造成段某某死亡的结果。并且,杨某对段某某的死亡无法预见,也不存在疏忽或懈怠。因此,一审判决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进一步讲,杨某劝阻吸烟的行为体现了一位公民所应有的公德心,这也是法律所予以鼓励的。作为地方性法规,《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如果因杨某一时的正直之举而施以惩罚,必将导致人们不愿、不敢阻止违反公德的行为,那么,闯红灯、扒窃等行为者可能会堂而皇之、畅行无阻,长此以往,社会道德水准必然大打折扣。
迈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更高的追求。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重要的一条是要把握好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让天理、国法、人情实现有机统一。这样即使是败诉一方,也会感觉自己的权利得到认真对待,进而服膺裁判结果。
一次严谨的司法判决,胜过百次法律宣传。每一次的热点案件中,法官敲击法槌的声音,不仅当事人双方听得到,也会长久回荡在公众的心里。
摘编自靳昊《“电梯劝烟猝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