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保证期届满或验收交接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量
保证金。
八、对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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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一次,对帐日期为每月3日至10日,对帐期限为8天。
(二)甲方更改订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来实现。如乙方在收到该更改订单的书面通知后二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按该更改订单交易,且交易单价不变。
(三)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订单的书面通知后二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则甲方的更改无效。如果乙方要求有条件地更改订单的,则乙方应同甲方相关人员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处理。
(四)乙方应在收取货款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送货单结算联。
九、结算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开户行:帐号:税号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帐期30天十、合同的终止一乙方不能按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履行交货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乙方如果要求推迟履行、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延期履行后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三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终止合同。四双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合同可以终止。五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中有关允许一方终止合同的情况时,也可以终止合同。十一、违约责任(一)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违反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的,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里扣除损失的10倍作为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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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乙方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如高于乙方供给其它同类客户的价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该订单商品金额的5倍支付违约金。(三)乙方配送率累计3次达不到9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四)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交货义务且逾期2天以上,则按未交货物的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
十二、合同期限(一)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二)合同期满前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达订单且乙方接受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十三、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它(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二)本合同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