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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做法探讨
作者:沈超来源:城市观察添加日期:11年01月16日
以可持续发展为本质特征的生态城市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依托现有城市,根据生态学原理,应用现代科学与技术等手段逐步创建,在生态文明时代形成的可持续发展的人居新模式,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接受与大力推崇。尽管各个城市发展条件不同,发展的具体目标和路径也不一致,但发展观却是相同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概念,而是要使人类的生存质量及自然和人文环境得到全面优化;发展也绝不仅仅是为了眼前利益,还要顾及人类的长久生存。生态城市的建设为当代城市保持良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和谐以及提供宜人居住条件开拓了一条新路。
一、生态城市的理论溯源与研究成果
城市是人类在自然环境基础上建设发展的以人为核心的人工生态系统,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主要场所。生态城市则是人类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长期探索过程中所提出的关于城市发展模式的一种理想形态。国外对生态城市的探索起源较早,1898年英国社会学家EHoward创建的“田园城市”学说,标志着近代生态城市思想的发端。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人与生物圈计划”,最早提出了生态城市这一概念。自那以后,健康城市、清洁城市、绿色城市等一系列旨在改善城市环境、解决城市生态问题的城市改造运动在西方兴起,促使生态城市概念不断丰富和完善。1984年前苏联城市生态学家OYa
istky认为,生态城市是指自然、技术、人文充分融合,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最大限度发挥,居民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以保证的一种人类聚居环境。1987年国际生态城市运动的创始人、美国生态学家理查德雷吉斯特将建设生态城市的原则从最初的简单的包括土地开发、城市交通和强调物种多样性的自然特征,发展到涉及城市社会公平、法律、技术、经济、生活方式和公众的生态意识等多方面的丰富体系。根据理查德雷吉斯的观点,生态城市应该是三维的、一体化的复合模式,而不是平面的、随意的。同生态系统一样,城市应该是紧凑的,是为人类而设计的,而不是为汽车设计的,而且在建设生态城市中,应该大幅度减少对自然的“边缘破坏”,从而防止城市蔓延,使城市回归自然。
在我国,对于生态城市的研究与实践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一些生态专家提出生态城市是应用生态工程、社会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与技术手段而建设的社会、经济、自然可持续发展,居民满意,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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