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广州分公司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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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房屋登记第二部分工商登记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刻章备案第四部分机构代码第五部分银行开户第六部分税务登记
第一部分房屋登记
业务名称单位名称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区分局1、租赁双方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提供通行证和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等)。2、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是法人的,提交法人证明(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
申请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需符合3、委托代办的,自然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法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租赁的条件双方当事人之一为华侨、港澳、台湾同胞和境外经济组织或外籍人士的,其身份证明或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委托书可依照司法部、建设部、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关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房屋产权事宜中如何确认公证文书效力的通知》(89)司法公字024号文规定的机构办理公证或认证,也可在我国境内的公证机构办理。(一)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提供原件核对,存复印件)房屋出租人可以根据自己申请人的房屋实际情况,对照下列说明提供相关资料。需提交1、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的资料(1)19501984年的《房地产所有权证》(2)19841987年的《广州市房屋所有权证》
f(3)19871993年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4)19932002年的《房地产证》(5)2002年到现在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书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可提供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的《广州市房地产权情况表》。2、《接管房地产通知书》(直管房提供);3、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可以提供以下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1)新建房屋A、已办理初始登记确权房屋应提供《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和产权人出具的《产权具结书》,声明该房产未出售。B、未办理初始登记(确权)房屋应提供以下资料:1、国土房管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应补办,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亿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报建审核书》3、质监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