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
第一篇第1章银行知识与业务中国银行业概况
一、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1)大事记时间1948年成立事件
1995年3月18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日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央银行地位。
2003年12月27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日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2005年8月10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主要职责:P4)日(2)职能演变过程时间19481984年职能同时承担中央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及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职能自起2003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银监会行使。19840101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3)主要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规定):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4、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5、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6、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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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市场;7、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8、监督管理黄金市场;9、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10、经理国库;11、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2、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3、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2、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大事记时间2003年4月2003年12月27日成立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并自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6年10月31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正案,并自2007年1月日起施行。(2)监管范围第二条规定: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对在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经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也适用本法规定。(3)监管职责: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3、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4、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