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讨论决策重大问题范围包括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内容。
(五)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确定议题。委领导须在会议召开3天前提出议题,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提前2天送主任确定。党政联席会议不得临时动议。凡提交党政联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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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人事任免除外),分管委领导应当事先组织研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属决策事项,分管委领导未事先组织研究的;有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的;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的;应先进行法制审查而未审查的。
2.酝酿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议题一般应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委领导的会议材料应提前送达。委领导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3.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原则上先由承办议题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简要汇报,然后由分管委领导作相关说明,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议题内容多或涉及多个科室的不超过8分钟。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提出明确意见,但单个议题讨论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4.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最后决定。会议主持人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说明理由并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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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党政联席会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牵头承办。
1.会议通知。办公室提前1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出(列)席人员。
2.会场布置及服务。党政联席会议一般安排在县卫生计生委五楼会议室进行,也可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另定会场。办公室需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3.会议记录及纪要。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需印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草拟,经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审核后,报主任签发。
4.资料整理及归档。办公室在会后要及时收集汇总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纪要等),并整理归档。
(七)委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党政联席会议,须会前向党委书记(主任)请假。列席科室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的,须会前向办公室请假,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委托科室其他人员参会。
(八)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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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会议决定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不得泄露扩散保密范围的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在未公开之前,参会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秘密。
(九)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按照《督查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