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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和领导一起到某地,参与领导人在场的活动”。其中领导接见和领导视察“操作空间不大”。与领导人一起参加某个活动,成为了近年来会务中介们竭力推荐的“新产品”。级别太高的“运作”不了r
  上文所述的“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承办的会议,在招商声明中表明由商务部直属的某“学会”主办。在这个学会的网站上,有对这次“高峰会”的介绍,其中注明由这家“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承办。r
  这“公司”和“学会”,是什么关系呢?南方周末记者对这一顾问公司进行工商注册资料查询,发现这家“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商务部直属的这个“学会”的副秘书长。r
  这正是“与领导人合影”型的会议与活动最常见的组织形式。各中央部委下属的协会或者学会,甚至1998年机构改革中由以前的部委改制而来的行业协会,一直是这类会议最主要的主办方。r
  这些协会或学会,多由部委中退下来的领导主持工作。一方面,这些协会和学会的领导,拥有和中央各部委领导的长期联系,领导资源丰富;另一方面,他们相比国家公务员,又少了多种限制例如可以注册成立公司。r
  他们以体制内的身份出面组织活动,邀请体制内的领导参加,再以内部人另外成立的公司,用市场化的规则运营会务。行业协会和学会的账务,与另外成立的公司账务分开,在法律上无懈可击。r
  当然,对于各类中介机构来说,要运作“领导人”参与会议,有相当局限。r
  2001年,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规定,“中央党政军群各部门召开的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周年纪念活动,一般不邀请中央领导同志出席、发贺信和接见会议代表,各种商业性节庆活动不得邀请领导同志参加。”r
  而“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会议活动,确需邀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出席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经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把关后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报批,不得通过其他渠道直接邀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参加的会议或者活动,级别都太高了。一般的会务公司别说运作,就是安保都负责不了。”一位知情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r
  不过,上述规定中仅对“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进行限制。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正职领导人也都属于“党中央领导同志”序列。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尤其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人大、政协副职领导人,属于“副国级”领导人,成为各类会议争相邀请的对象。r
  这已经属于所有“领导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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